全区经营主体突破270万户
经营主体作为营商环境最直观的感受者,是反映经济运行的晴雨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区经营主体(含分支机构)发展到270.6万户,同比增长7.6%。其中,企业65.5万户,个体工商户197.8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3万户。千人拥有经营主体增长至112户,千人拥有企业量突破27户。
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经营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各环节的难点、堵点、痛点,用好“放管服”阀门,让市场活水充分涌流。从新设情况看,2023年1—11月,全区共新设经营主体41.18万户,同比增长17.82%,增速较三季度末提升7.94个百分点。其中新设企业10.34万户,个体工商户30.53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0.31万户,分别同比增长22.09%、16.59%、4.55%。从退出情况看,自经营主体虚数清理工作开展以来,经营主体退出量明显增长,截至11月底,全区累计注吊销经营主体23.61万户,同比增长5.26%。经营主体净增量17.57万户,是去年同期净增量的1.4倍。
与此同时,行业总体发展趋势平稳。从实有经营主体数量看,18个行业大类(不含其他类)中除“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外,其他行业均同比保持正增长,五成以上行业同比增速超10%,其中“建筑业”增速达26.81%,位列18个行业之首。从新设情况看,个体工商户主要分布行业中,“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势明显,新设数量同比均超20%。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经营主体而言必不可少,随着内蒙古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利于经营主体创新创业的新天地正在逐步形成。(记者 李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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