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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态“含绿量”支撑发展“含金量”

发布时间: 2026-02-02 14:18:00 来源: 青海日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列为核心目标内容,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增强绿色发展动能”,这表明面向“十五五”,生态“含绿量”提升与发展“含金量”增长的协同性将成为衡量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与“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当好“中华水塔”守护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美丽青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生态“含绿量”支撑发展“含金量”。这是青海立足青藏高原生态屏障核心区功能定位、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青海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生态保护实效驱动高质量发展跃升的行动方向。

  一、以生态“含绿量”夯实产业发展“含金量”,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人类长期的社会实践经验告诉我们,生态“含绿量”是高质量发展的自然资本存量,没有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失去其长久、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物质前提。青海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既是“中华水塔”核心承载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关键组成,更是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调节器”,生态战略地位无可替代。但同时冻土广布、草原退化与沙化风险突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极弱的系统脆弱性特征相互叠加。产业发展必须立足“中华水塔”生态本底,紧扣生态保护红线与产业“四地”建设要求,坚守生态优先底线,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路径,让生态“含绿量”持续转化为发展“含金量”,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十四五”时期,青海已奠定绿色产业发展坚实基础:盐湖产业从单一资源开发向多元协同跨越,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雏形;创新“光伏+治沙+牧业”模式,使塔拉滩荒漠变身百万千瓦级光伏草场,带动牧民发展“光伏羊”养殖,实现生态修复与畜牧增收双效;建成全国首个清洁能源和绿色算力调度中心,绿色算力规模达2万PFLOPS,“绿电+绿算”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聚焦“一芯一环多带”格局,2025年上半年接待游客超2730万人次、旅游收入234.8亿元;藏羊、牦牛、枸杞等特色农畜产品通过标准化建设热销海外,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品牌效应凸显。

  面向“十五五”,青海需以“双碳”目标为牵引,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四地”攀高逐新、聚链成势。在盐湖产业领域,聚焦资源综合利用与零碳技术应用,推进“盐湖+新能源+新材料”深度融合,构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绿色循环体系,提升钾、锂、镁等资源利用效率,打造世界级现代盐湖产业体系。在清洁能源领域,巩固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地位,加快建设“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推进光热发电技术规模化应用,构建“绿电—绿算—绿色制造”全产业链,推动青海从能源输出地向产业高地跨越,实现开发与生态修复协同推进。在生态旅游领域,强化示范区建设与精品环线打造,深度挖掘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生态资源价值,发展生态研学、高原康养等特色业态,带动农牧民参与配套服务。在绿色农畜产品领域,推进全链条绿色化改造,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完善仓储保鲜与冷链物流体系,扩大特色产品输出规模,提升“青字号”品牌竞争力。同时健全产业“四地”建设协同机制,完善生态价值实现制度保障,推动盐湖资源利用率、绿电外送规模、生态旅游收入及农畜产品出口额大幅提升,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二、以生态“含绿量”充盈民生福祉“含金量”,实现生态惠民共建共享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它关乎每个人的呼吸、饮水、饮食、出行和居住,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最基础、最直接的组成部分。特别是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青海立足高原生态禀赋,须将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深度融合,让各族群众在生态保护中收获实实在在的收益,在绿色发展中提升幸福感与获得感,彰显“生态为民”的发展导向。

  “十四五”时期,青海民生福祉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成效显著。通过“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机制、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发放等举措,让十余万农牧民端起“生态碗”、吃上“生态饭”,在履行生态保护责任的同时获得稳定经济收益;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农村道路硬化和乡村绿化等工程,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让高原乡村既有“生态颜值”更有“生活品质”;区域医疗中心、优质教育资源布局持续优化,生态宜居与民生保障相得益彰,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面向“十五五”,青海需持续深化生态惠民实践,让生态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增收致富方面,做强生态农牧业,推动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转型升级,支持产业链延伸项目建设,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促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保障农牧民稳定增收;依托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培育农牧民雪山向导、生态讲解员等职业,发展民宿、餐饮等配套产业,实现“生态就业”与“家门口增收”。在人居环境方面,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负责、社会参与的专项治理体系,以网格化管理健全环境卫生监管机制;完善污水垃圾闭环处理体系,实施村庄周边生态修复,在优化村容村貌的同时保留民族特色与高原风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推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全过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建设高原美丽宜居村庄。在公共服务方面,推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生态核心区倾斜,完善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生态保护成果与民生改善成效同步提升,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三、以生态“含绿量”铸牢民族团结“含金量”,凝聚共同发展强大合力

  青海省多民族聚居、多元文化共融,全省有6个自治州、7个自治县、28个民族乡,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面积达98%,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占比最高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面积最大的省。与此同时,青海全省大部分区域属于生态保护相关区域,三江源、祁连山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恰是藏族、回族、蒙古族、土族等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地。此种空间重合性,决定了生态保护绝非单一群体的责任,而是各民族共同的生存发展命题,基于生态共同体的天然联结也就构成了民族团结最坚实的自然基础。在青海,各族群众长期以来共同守护青藏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生态保护已成为各民族的共同使命与精神纽带,民族团结之花在绿色发展中绽放。

  “十四五”时期,青海将生态保护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以生动实践夯实“生态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共生根基。作为全国率先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所有市州和93%的县市区建成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各族群众在生态守护中凝聚共识、增进情谊。文化传承上,深度挖掘河湟文化、昆仑文化中的传统生态智慧,通过青海湖祭海等活动,让生态文化成为跨民族交流的纽带;产业共建上,推动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光伏+治沙+牧业”、生态农牧业等项目,各族牧民通过牦牛和藏羊生态养殖、生态旅游服务等实现稳定增收,在抱团发展中加深情感联结;国家公园建设中,组建由汉、藏、回、蒙古等多民族构成生态管护员队伍,开展“民族团结林”营造、跨区域联合巡护等行动,生态保护与民族团结相互赋能。

  面向“十五五”,青海应持续以生态保护为纽带,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凝聚共同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上走在前列,让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共创美好未来。要系统挖掘各民族传统生态智慧,将其融入现代化生态保护实践,通过传统节庆、非遗展示、生态体验等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互鉴,让生态文化成为民族团结的桥梁。推动生态文化与非遗工坊、生态研学深度融合,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在传承民族文化的同时拓宽增收渠道。创新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机制,鼓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各族群众共同投身生态保护,通过生态补偿、生态就业、公益基金等举措,激发各民族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将生态保护成效纳入示范评价体系,让各民族在共同守护“中华水塔”、建设美丽青海的过程中,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凝聚起共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青海的实践充分证明,生态“含绿量”与发展“含金量”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共生共荣的有机整体。这既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当代实践,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高原大地的生动彰显。站在“十五五”新起点,青海须始终坚守生态保护优先底线,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持续深化生态优势转化,让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向赋能、良性循环,真正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走在前列、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现代化产业体系上走在前列、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上走在前列,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贡献青海力量。

  (作者分别为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导,硕士研究生)

(责编: 陈濛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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