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医保局出新规 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变为“即时受理”
市民在某医保定点医院结算窗口前排队。记者 赵越 摄
12月13日,记者从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拉萨市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材料受理时间由每年4月、8月集中受理,变更为即时受理。
哪些药店可以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呢?《西藏自治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规定,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零售药店,可在证照有效期内向经办机构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建立药品“进、销、存”计算机管理系统和完整清晰的药品“进、销、存”台账;符合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以下简称“连锁门店”)应单独申请医疗保障定点。
哪些医疗机构可以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记者从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获悉,截至目前,拉萨市共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618家(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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