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医保已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8480万元新冠肺炎救治预付金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5日召开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拉萨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及疫情期间拉萨市医保局保障民众医疗待遇等相关情况。
拉萨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晓光介绍,10月4日0—24时,拉萨市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39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34例,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闭环隔离管控中发现。10月4日全市中风险区调整为32个。在前期部分低风险区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基础上,自10月5日0时起,城关区20个村(社区)低风险区域的86个小区、单位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拉萨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夕鸣介绍,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按照区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出台十项医保工作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医疗待遇,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是先救治、后结算,新冠医治零负担。在疫情初期,我们就出台新冠患者医疗费用实施“先救治,后结算”的政策。实现新冠患者就医个人零负担,患者不会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医疗机构也不会因政策不明影响救治。
二是缓征缴、预拨付,减轻社会压力。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单位,实施阶段性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且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截至9月底,66家单位申请缓缴,已累计缓缴583.4万元(人民币,同下)。同时,拉萨市医保局对市属方舱医院、定点救治机构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医疗机构预付8480万元医保资金,保障医疗机构的平稳周转,缓解医院资金压力。
三是零材料、长处方,打通焦点堵点。首先不见面“零材料”办理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在本市救治的外地参保患者也由市医保部门协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同时,开通零星报销邮寄服务,加强医保公共服务线上办理项目。近期又针对患慢性病民众开药不方便的问题,出台文件要求疫情期间各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经诊疗医生评估后,适当增加门诊慢性病开药量,有效减少到院就诊配药次数和往返频次。
下一步,拉萨市医保局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重服务、抓管理,在不断完善医保公共服务解决民众堵点和难点问题的同时,确保医保资金及时规范地结算,算清算明新冠救治费用的“一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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