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税务局召开加快“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
8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甘孜州税务局召开加快“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会议研究探讨了在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如何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为推动甘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共议协作良策、共谋合作新篇。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2年底,泸定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被省税务局和省司法厅命名为第二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州局机关1名干部被评为“金牌调解员”。丹巴、九龙、雅江、道孚、炉霍、德格、巴塘、稻城8个县局的“枫桥式”分局建设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今年5月,州税务局荣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州级部门”。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甘孜税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切实加强党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努力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甘孜品牌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全州税务系统要瞄准“枫桥分局”规划,有序加快创新体系建设;要用好“枫桥经验”,助力征纳服务不断提档升级;要坚守“初心”,坚定“决心”,以坚持激发活力的“恒心”,确保“枫桥分局”建设走深走实;要坚持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治税环境、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同心协力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提振信心,为加快推动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会上,8位民营企业代表及州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民营办)相关负责人先后作了发言,九龙、德格、巴塘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分享了“枫桥式”税务分局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泸定、丹巴、炉霍县局分局负责人分享了“枫桥经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案例。
州税务局,州司法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市场监管局以及部分县(市)的民营企业代表和各县(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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