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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爱国精神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宗教界贡献

发布时间:2021-12-06 09:00: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12月3日至4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既要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最大限度团结信教群众,也要耐心细致做信教群众工作。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

  长期以来,在不同历史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国宗教界在热爱祖国、服务人群,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做出有力贡献。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奋斗。党在成立初期,就提出了要随时“与基督教合作”的策略;长征时期,党实行了团结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政策。例如,贺龙团结云南中甸归化寺的八大老僧,并把书有“兴盛番族”的锦幛和其他礼品赠给活佛,以实际行动表明党和红军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在新中国筹建之时,毛泽东即倡议邀请宗教界民主人士作为一个界别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投入新民主主义革命,为赢得中国大陆统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做出了应有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党对宗教界人士实行争取、团结、教育的方针,使他们成为共产党风雨与共的朋友,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参加共和国的建设。在此期间,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等全国性宗教团体及其地方性宗教团体相继成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宗教界人士可以通过参加人大和政协进行参政议政,信教群众同其他公民一样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参加新中国、新社会的建设。

  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下,我国各宗教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学术交流、文化展演、座谈祈福、扶贫赈灾、生态环保、对外交流等形式,积极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和社会服务,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开展国际友好往来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工作,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也发挥了有益作用。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为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国各宗教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不断提高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理论和规律的认识,深刻总结宗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明确了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要保障,开展了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增强了宗教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宗教界深入推进新时代宗教中国化,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与全国人民一道迎来建党百年之际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新时代,新使命。今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宗教界将继续弘扬爱国精神,讲大局、讲法治、讲科学、讲爱心,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宗教界贡献。(中国西藏网 文/孙健)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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