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基本建立 35185名林长都有了包联责任区
6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截至2022年5月底,全区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已基本建立,共设林长35185名,其中自治区级林长59名,地(市)级林长313名,县(区)级林长2381名,乡镇级林长6819名,村级林长25613名。自治区总林长分别由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自治区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已初步建立,全区各级林长包联责任区域已基本划定,林草资源全域覆盖、源头管理的保护发展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党政主要领导对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负主体责任,这是林长制改革的关键所在。党委、政府‘一把手’主动带头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就能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推动林草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落细落实。”自治区林草局副局长胡志广说。
据介绍,自治区将在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区域林草资源概况、林长名单和监督电话。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诸如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偷砍盗伐林木、毁林毁草开垦、偷猎野生动物、破坏古树名木,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禁火区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不力,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等问题时,都可以向各地林长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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