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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2-05-30 10:40:00来源: 西藏日报

  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西藏各族人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的嘱托,强化法治自觉、落实法治行动、深化法治担当、提升法治理念,着力为建设美丽西藏、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法治自觉,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立法保障。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承生命共同体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主动落实领导干部在西藏生态法治文明建设领域的主体责任,勇于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责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协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修改《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的决定》《西藏自治区气候资源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西藏生态法治文明建设夯实了立法根基,完善了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还先后出台《关于着力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党内法规政策,全面保障支持法律法规的实施,助力推进“有效保护、成功治理、稳定向好、生态安全”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目标的实现,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坚强立法保障。

  落实法治行动,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执法保障。严格执法是基本要求。严格执法,要求依法依规履行法律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西藏自治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治理思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生态主体功能区的系统规划与实施,累计完成74个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达53.8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面积的45%。建立起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占全区面积的34.35%,居全国首位;建设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增加生态性岗位66.7万个,达标提升补偿标准,各族群众可享受更多的“绿色红利”;依法有序推动林芝、昌都等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推进区域性空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严格把控全区空间用途管制和资源承载力管控,稳步将自然生态系统扰动控制在全区面积的0.5%以内;完成珠峰等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优化调整;持续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制度,实施领导干部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的离任审计;全面施行环境治理的公益诉讼制度等。

  深化法治担当,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司法保障。公正司法是防线。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各级司法机关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积极融入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依法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摸排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紧盯非法开采、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重点领域,从源头上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检察机关把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统一起来,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依托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等措施,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为一体的生态检察新模式,切实担负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监督责任。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责,加大对乱采滥挖、乱砍滥伐、乱排乱放、盗捕盗猎等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健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在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中,积极适用公益补偿、补种复绿、公开道歉等责任承担方式,拓展案件审判社会效果;立足司法职能,保障各族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让雪山草原、蓝天白云、碧水阳光成为各族人民的“聚宝盆”。

  提升法治理念,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守法保障。全民守法是根基。全民守法,要求全员守法、平等守法、严格守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守法。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以提升法治理念、构建全民守法的“法治西藏”“平安西藏”为目标,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知法、普法的“领头雁”作用,有效利用驻村工作队、驻寺工作组、便民警务站等平台和载体,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流动人口和寺庙僧尼作为重点对象,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治区十项维稳措施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作为重点宣传内容,“横到底、竖到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坚强有力的守法保障。

  (作者分别为兰州大学法学院在读博士、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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