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管理 一次性收费不得超5000元
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4部门日前印发《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下面简称“办法”),加强对科技类校外培训的预收费管理,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机构收费时段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
办法强调,培训机构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培训服务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的监护人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收缴培训费用。
办法指出,培训机构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计价方法)、退费办法、纠纷及投诉处理电话等涉及培训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信息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和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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