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出手规范旅游市场:导游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
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和导游执业服务行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和《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引》,明确提出旅行社要监督导游和领队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增加另行付费项目,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安全制度;导游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指出,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并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和服务内容。依规如实填报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规范签订组团社和地接社电子合作协议,明确接待游客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广告、营销和招徕活动中,真实、准确宣传,不得虚假、夸大宣传旅游产品和服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要求,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和退团退费纠纷,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和专职人员,保留好投诉记录。
抵制乱象方面,《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提出,监督导游和领队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增加另行付费项目,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与非法、信誉差的购物场所合作,鼓励为游客提供证照齐全、信誉好的购物区域资讯,并协助游客处理购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引》也提强调,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或串通经营者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得降低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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