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评】疫情之下任性降薪、辞退?这“病”得治!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留言称,自己因疫情影响被隔离,面临被企业辞退的风险,还有网友称,自己在隔离期间,所在单位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
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岗,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件焦心的事,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笔无形的损失。虽然各有难处,但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却不能在疫情之下被漠视。这关系到千万家庭养家糊口的现实需要,关系到疫情防控大局的稳定,容不得企业自私和无情。
疫情之下,法律从不缺席。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属于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需进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等措施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并支付其上述期间的工资。而且,对因疫情被封闭的劳动者,按照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既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也未休假的三种情形,分别设有劳动者工资待遇保障规定。
为疫情之下的劳动者撑起“保护伞”,有赖于全社会共同努力。有强大的法律后盾,身为劳动者,应该增强维权意识,理直气壮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工单位应将安全放在首位,增强法律意识,树立大局观,主动担负起法定责任;各地劳动监察等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以法治为劳动者“撑腰”。
虽如此,强调劳动权益保护的同时,也应看到一些企业的现实困难。对此,政府相关部门或可以考虑对相关企业给予一定补助或其他优惠措施,如,深圳今年继续为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同时着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预计全年返还资金将超过25亿元。只有法治与温情并存,既保障劳动者权益,又解决企业后顾之忧,才能标本兼治,更好稳就业、保民生。(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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