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信息被泄露,“内鬼”作恶更当严惩
作者:土土绒
著名演员周海媚因病去世后,一份疑似是她的抢救电子病历在网上流传开来,病历上显示医院为北京顺义区某医院,并记载了患者个人资料、就诊时间等信息。随后,该医院工作人员证实,网传病历是真实的。日前,北京顺义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经查,12月11日,符某某(男,36岁)利用其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将一名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顺义公安分局已将符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医院工作人员竟随意泄露病人病历,而且是“出于炫耀目的”?可见其对病人的隐私毫无敬畏之心,也没有基本的职业操守。我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作为一名医院工作人员,本应比一般人更了解患者的病情、就诊经历等属于隐私信息,就连院内查看都应有所限制,更不用提泄露了。不泄露患者的医疗信息,对于个人来说应是基本的道德,对于行业来说应是毫无疑问的准则。
然而,近年来,这道防线再三被轻易突破,医院屡屡成为信息泄露的渠道。医院工作人员泄露患者病历,相当于堤坝从内部溃于蚁穴。面对信息泄露问题,“内鬼”的危害更为严重。因为“内鬼”们比普通人更了解情况,更能接近并拿到大量隐私信息,更能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将数据泄露出去。而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受害者,几乎没有自我保护的办法,甚至从始至终被蒙在鼓里。
病历泄露,看上去只是一件小事,那名工作人员大概也觉得无关紧要,所以随手一拍就把照片传了出去。但是,人们不免担心,这一次是某位明星的病历被泄露了,下一次或许就是我们等无数个普通人;如果连病历都被泄露,我们就诊的其他信息也同样难以保障。
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危害,我们已经讨论过很多。其中,医疗信息尤其应当受到严格保护。为什么医疗信息的保密如此重要?一方面,病历等诊疗记录与患者的人格权紧密相关,属于个人隐私范畴,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医疗信息尤其与患者的身体健康、经济安全直接相关,容不得丝毫疏忽。
近些年来,已经有太多因为医疗信息被泄露而引发的争议。比如,此前,广西一名医护人员利用其在当地妇幼保健院工作的便利,非法下载新生儿和产妇的个人信息,总量达8.9万多条,并将其“转卖”给外部人员,非法收取“好处费”;有医生为吸引流量,竟将手术室当直播间,视频直播妇科手术;有些医院的病人刚刚出院,就收到了与自己病情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的轰炸……
对于医疗信息的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该负起重要责任,以明确的制度、完善的管理和良好的医德医风,保护患者个人信息。不久前,国家卫健委制定并发布《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健全患者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畅通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医疗过程中以及医院环境中的各类风险”,针对医疗机构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除了类似医疗机构的相关制度建设之外,对于工作人员,还应加强法治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绝不能让堡垒从内部瓦解,一旦发现“内鬼”出卖患者信息,必须依法严惩。如此,才能为我们每个人的医疗信息上一把安全的锁。(土土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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