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权威解读完善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央广网北京8月18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卫健委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多个部门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回应百姓关切。
调查显示,城市中大概有1/3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但供给不足。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郝福庆:发展公办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来投资。有条件的幼儿园也可以向下延伸2-3岁的婴幼儿,有效扩大普惠性的托育服务供给。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洪莎:鼓励用人单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鼓励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在单位内部兴办托育机构。
《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对促进生育的支持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在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的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公租房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表示,未就业和灵活就业妇女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参加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指导意见》明确各省、市、县级均应设置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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