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作者:田原(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要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使命,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推动制度创新,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积极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从更好发挥制度创新优势、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速释放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等视角分析,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是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必然选择。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是更好发挥制度创新优势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这凸显了制度创新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制度创新中的堵点和难点,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制度创新,联动配合政策突破,实现制度创新系统集成水平和实践效果的最大化,有利于加强重大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形成制度创新系统集成合力,提升制度创新效能,更好发挥制度创新优势,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是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过程,是持续加码开展对外开放压力测试的过程。近年来,在自贸试验区建设引领下,我国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服务业开放快速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还需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在更多方面开展压力测试和深入探索,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通过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可以将创新成果在更大范围进行复制推广,可以推动更多领域和产业对外开放,可以在制度型开放领域开展更多探索和尝试,彰显改革开放试验田标杆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是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迫切需要。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不仅有利于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变革中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而且有利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近年来,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积极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在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在此过程中,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起到了重要作用。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还需要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相关领域进行创新探索,更好地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以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的主动、赢得国际竞争的主动。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是加速释放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的迫切需要。改革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自贸试验区可以为深入推进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提供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随着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和一批批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逐渐形成点面结合、良性互动的局面,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如,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等,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赋权成为释放改革红利的加速器。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就要通过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更好地形成和加速释放改革红利,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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