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建学校落实难,根子还是在于教育“欠账”
作者:朱昌俊
近年来,一片片城市住宅小区拔地而起,卖房时宣传的配建学校在有的地方却无法落地。半月谈记者在贵州省贵阳市调研发现,部分新建小区虽有配建教育设施的规划,却迟迟不见动工;有的虽已建起学校,却一直没能交付使用;出台的一些政策规定,执行时也出现“悬空”“打折扣”现象。
卖房时大打配建学校的招牌,房子卖完乃至交付后,承诺的学校却迟迟不开工或是沦为摆设,这样的现象在不少地方都存在。
其原因是复杂的。比如,有的属于土地在拍卖时,就附加了开发商代建学校的要求,那么,开发商拿地建房后却不建学校,这明显构成违约;而一些则属于开发商的“私自”承诺,将配建学校当作来卖房时的营销噱头,属于欺骗购房者。但无论哪种情况,最终侵犯的都是消费者的权益。
应该明确的是,正常情况下,开发商的逐利本性必然导致资金不会优先投入学校等配套建设,那么无论是事先要求的代建,还是在营销过程中,一些开发商故意拿配套教育服务来忽悠消费者,都应该有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和把关。
事实上,义务教育资源的保障本应该是政府的分内事,因此哪怕是委托开发商代建,地方政府也应该负兜底责任。说到底,新小区的孩子出现“上学难”问题,本质上还是地方教育公共服务未能跟上。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应该提前落实相关公共服务的规划,无论是用地还是经费保障,理应提前准备好,而不是把问题推给购房者和开发商去“扯皮”。该追加教育投资的要及时追加,该敦促开发商履责的要有力敦促。总之,一旦出现“上学难”问题,地方政府理应是第一责任人。
应该看到,在当前房地产行业整体进入下行周期的大背景下,靠开发商去填补教育资源的不足,这一路径显得越来越不切实际。地方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扮演更积极的角色,把教育资源的规划想在前,而不是在土地出让后再来被动解决。尤其是要警惕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让土地的方便,而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形成对购房者的“合谋”伤害。
从各地的规定来看,“配建学校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实现业主交房入住时,子女就能有学上”,似乎早就是“标配”。但就现实而言,这一规定落实得并不好。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地方政府对于教育的重视不够,在义务教育资源上的欠账和投入不足所致。当此之际,面对那些已经交付的小区的孩子“上学难”问题,无论开发商到底处于何种情况,地方政府都应该责无旁贷地负起责来。
尤其是一些人口净流入城市,更要根据实际需求,配置足够的教育资源。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明确提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这一要求,必须落到实处。
为了避免类似的现象再发生,需要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双管齐下。一是要严厉打击那些拿配建学校来忽悠购房者的虚假宣传行为;二是要强化对于教育资源的投入和保障程度。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要实现教育等公共服务的先行,确保土地出让到哪里,教育资源的保障就跟到哪里,而不是先把地卖了再说。所以,小区配建学校落实难的问题,虽然涉及政府监管的问题,但在根本上而言,不过是教育资源“欠账”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朱昌俊)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