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级市办学的高校,为何想搬到省会城市
作者:熊丙奇
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大学发布变更登记公告显示,河南大学注册地由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明伦街85号,正式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北段379号。对此,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是注册地变更,可能会变成驻郑高校,其他后续的发展还不清楚。“如果有新变化,学校肯定会第一时间对外公布的。”
无独有偶,最近,安徽师范大学合肥校区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服务已正式启动采购。根据规划,拟建设一个高等研究院、四个学院,学生规模8000余人。这意味着安徽师范大学落户合肥。
注册地在地级市的高校,想搬到省会城市办学,这并非个别学校的想法,而成为当下的一种趋势,值得引起注意。
这一趋势与推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不符,会导致高等教育资源向省会城市集中。学校注册地更改后,即便在地级市还有校区,但办学重心转移,对地级市高等教育发展、社会经济发展都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近年来,我国一些省份为推进高等教育发展,提出本科院校地级市全覆盖,每个县都举办高职院校。其意图就是通过建设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发挥高校培养人才、开展科技研究、服务区域发展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但除了经济发达地区的地级市能吸引并留住本科院校之外,不少办在地级市的本科院校,都有到省会城市办学的规划。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因为在地级市办学,高校获得的支持与资源有限。总体看来,我国公办高校办学都高度依赖财政拨款,到省会城市办学,高校也就拥有获得省级政府资源的便利。
其次,近年来,中西部省份的地级市人才有向省会城市流动的趋势,在地级市办学的高校,由于缺乏区位优势,要吸引并留住人才就更难。从招生和师资建设出发,到省会城市办学,被学校认为是“大势所趋”。其基本路径是,先到省会城市设立校区,随后把注册地改到省会城市,再把省会城市的校区,设立为主校区,并调整原地级市校区的功能。
这折射出高等教育发展与高校办学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市县政府缺乏支持高校建设的长远眼光,希望从支持高校办学中快速获得回报,这种想法过于短视与功利。地市级政府应当从地区和城市的长远发展来规划高校教育发展,尤其是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为高校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一方面,我国高校要拓宽办学资源渠道。在美国,有些一流大学办在镇上,但学校并不缺乏办学经费,原因就在于学校设有健全的全球募款体系,并不依赖财政拨款以及学费收入。而我国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源于财政拨款以及学生学费,在生均拨款比较低的情况下,学校就采取扩招方式增加办学收入,有的地方本科院校一年的招生规模就上万人。为了扩大招生规模,学校就增设校区,并把校区建在能吸引学生的省会城市。
我国“十四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是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要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就需要学校聚焦建设。为此,必须建立新型的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包括推进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其中,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对于学校坚持办学定位,根据外部环境和本校的办学条件,确定科学的学校发展战略,极为重要。如学校搬迁,或许从短期看,可以让学校获得某种“好处”,但这是否有利于大学文化传承、办出大学的特色和高水平,更需要从长计议,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进行科学的规划。(熊丙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