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省委第五轮巡视任务分工宣布
11月20日下午,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集中反馈暨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宣布了第五轮巡视任务分工。
经省委同意,第五轮巡视派出10个巡视组,对10个省辖市、22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巡视巡察相关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对其所属开发区(园区、景区)开展联动提级交叉巡视巡察。巡视驻点时间2个月左右,各巡视组11月25日前完成进驻,2024年1月31日撤点。巡视任务分工如下: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合肥市、庐江县、瑶海区。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蚌埠市、龙子湖区、蚌山区。
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
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宣城市、宣州区、义安区。
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池州市、东至县、贵池区。
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铜陵市、枞阳县、铜官区。
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芜湖市、镜湖区、鸠江区。
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安庆市、宜秀区、谢家集区、叶集区。
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
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宿州市、萧县、埇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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