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检察赋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监督
本报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张璁)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了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4件。这是最高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综合履职以来,首次专题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旨在促进检察机关综合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破解知识产权检察案件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健康市场秩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据介绍,检察机关在履职中,既重视案件办理本身质量,又注重诉源治理,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深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例如周某某与项某某、李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中,检察机关以大数据赋能创新法律监督模式,突破虚假诉讼监督瓶颈,通过监督民事生效裁判、移送刑事案件线索、提出社会治理意见建议等方式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治理。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抓实专业素能建设,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检察案件,以实际行动和有力举措激励创新、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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