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标准《应急避难场所标志》通过复审
11月9日,省地震局组织应急救援、人文地理、广电传媒、法律、计算机等领域的专家,对省地方标准《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简称《标志》)进行复审。专家一致同意,省地方标准《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继续有效。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包括公园、绿地、广场、学校等登记在册的应急避难场所3420处。2018年12月,由省地震局牵头完成的省地方标准《应急避难场所标志》正式实施,全省应急避难场所有了统一标志。《标志》清晰地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及相关应急设施、设备和周边道路指示的标志引导等,使居民对身边的应急避难场所一目了然。
今年,我省加强地方标准管理,对现行有效且实施5年以上的省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对未满5年的地方标准,根据实际需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归口单位提出复审意见。省地震局这次组织专家,对《标志》进行了复审。据了解,《标志》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供居民紧急疏散的公园、绿地、城市广场、体育场、学校运动场等应急避难场所及疏散道路标志设置。(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唐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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