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网络货运发展,安徽省新出台18项措施
人民网合肥7月30日电 (胡雨松、实习生胡祥)为推动安徽省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货运物流降本增效,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安徽省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强化政策支持、提升服务水平、引导创新发展、强化协同监管四大方面提出18项“硬核”举措。
《措施》提出将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发票试点。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对符合条件的货运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其纳税人可享受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及15万元/月增值税起征点等政策。
《措施》明确,安徽省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完善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网络货运行业发展。对新获批的5A级网络货运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货运司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由货运司机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扩大网络货运企业信贷投放,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创新推出特色信贷产品。
《措施》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对网络货运行业的服务水平。优化网络货运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流程,推行电子材料线上流转,实现申报、审核和上报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安徽省大数据平台,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税务等部门(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归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利用,为减少司机和车辆注册认证环节及程序、实现货运业务“一网通办”等提供数据支撑。
安徽省将引导网络货运企业开展“互联网+”车货匹配、运力优化、运输协同、仓储交易等业态模式创新,参与创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货运降本增效。支持安庆等地建设网络货运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网络货运产业创新高地。选择部分企业开展区块链技术在网络货运中数据存真验真试点,对参加试点的企业优先纳入货运司机代开发票试点范围。
为保护网络货运安全,安徽省将建立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体系和监测结果共享机制,依法查处网络货运经营者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等行为。强化对网络货运企业的联合监管,依法查处打击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虚开发票、发布虚假货源信息,拖欠运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网络货运市场秩序,防范网络货运安全风险。
在保障网络货运司机权益方面,安徽省将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建立健全网络货运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支持依法成立网络货运行业协会搭建政企、企企沟通交流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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