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
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八部门5月5日发布通知,天津市决定实施第四轮(2021—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结合天津市就业形势和“三支一扶”事业发展需求,每年招募2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据介绍,本轮招募将完善选拔招募政策,拓展服务岗位,在继续开发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等服务岗位的基础上,加大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开发力度;拓展开发乡村(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积极探索设置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岗位。
同时,将科学制定招募方案,结合基层人才需求和岗位空缺情况,合理确定招募规模和条件。天津市招募计划数可在国家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基础上上调5%—10%,按照实际上岗人数划拨“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经费。招募计划要向天津市远郊五区倾斜,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优先招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对招人难、留人难的区和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要求,降低开考比例,提高招募本区户籍毕业生比例。
在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方面,将建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区财政要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动态调整。
在社会保险等待遇方面,“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并按照天津市的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的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按照国家政策发放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为促进服务期满流动,天津市将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满后1年内,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且本人自愿的,经原服务单位推荐,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相关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其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岗位空缺的,可直接聘用;对被聘用的“三支一扶”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
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免试入读天津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区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扎根基层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
对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记者 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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