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用“硬指标”激发法治建设“内动力”
以“关键少数”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4月15日,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各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从市委依法治市办获悉,今后,每年都要召开大会听取“一把手”述法,与此同时,天津市还将建立完善学法清单、常态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以机制发力,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通过年度述法报告,将法治建设‘成绩单’摆一摆、晒一晒,可以有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抓法治的行动自觉。”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只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才能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治建设,除了抓“关键少数”,天津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在国家工作人员中重点加强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建立完善全市统一考法、部门集中考法、执法人员重点考法、网上全面考法制度体系,以考促学,全面检验学习成果。
每年5月底前,天津市会将统一编制的“共性学法清单”以及分类编制的“个性学法清单”推送到各区、各部门,各区、各部门要以多种形式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同市司法局每年不定期从全市随机抽选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市级各部门要对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每年不少于2次,不定期抽选一定比例的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市司法局还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每年组织1次集中网上学法考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参加。
“为了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落到实处,市司法局将建立通报制度,对工作落实缓慢或走过场的部门单位,每半年通报一次。”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法考的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职的重要参考,“加强法治教育,筑牢法治堡垒,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我们就会离法治建设先行区越来越近。”(记者 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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