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代表建议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原标题:多元共治,让群众在“家门口”化解纠纷
“您帮忙推荐的律师,非常敬业,为我们村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服务,给群众帮了大忙。”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江苏代表团驻地,宜兴市白塔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欧阳华与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车捷再次相遇,提起公共法律服务时,交流非常深入。
事情得从2018年3月说起。欧阳华与车捷一起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会议间隙,欧阳华讲述了村里遇到矛盾纠纷、法律难题时,缺少专业人士指导,给工作带来较大被动。听闻此事,车捷随即牵线搭桥,推荐宜兴衡立律师事务所与白塔村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
衡立律师事务所在当地知名度较高,与白塔村结对后,常态化提供法律服务。“村里对外合同审核、群众纠纷调解、法律知识宣传,衡立律师事务所为我们做了许多工作。”欧阳华介绍,在当地司法局和衡立律师事务所支持下,村里建起法治文化长廊。今年,计划将长廊拓展为法治文化公园,增设“群众身边法律事”单元,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但是,让欧阳华一直过意不去的是,衡立律师事务所都是公益服务,不计报酬。这个情况引起车捷的关注。“单看一个村,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公益服务,值得肯定和赞扬。但从更广范围看,应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车捷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增加‘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的建议,得到国家发改委采纳。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施行,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进入“国家法时代”。“法律援助是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之一,与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合法权益息息相关。”车捷表示,律师是司法实践的重要参与者,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供法律公共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尽可能促进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终于始发。最近三年,我省法律援助34万余人次,帮助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近40亿元。
两会期间,车捷围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提出两个建议。
其一,加强经费保障。“今年的计划报告提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但预算报告没有体现出经费安排,建议进一步细化明确。”车捷表示,法律援助法施行后,法律援助上升为国家责任,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将推动法律公共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其二,健全服务网络。“矛盾纠纷化解,人民调解是第一道防线,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车捷指出,目前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设在法院,当事人到了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建议双方先调解,有的当事人不太理解,认为法院推卸责任,不予立案。建议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延伸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基层党群工作站,下沉到基层一线,便于调解矛盾纠纷。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去年我省纠纷化解效果看,诉前调解和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超过六成,说明很多案件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处理好纠纷化解和公正司法的关系,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车捷表示。
化解矛盾纠纷,要避免“单打一”,积极引导各方参与、多元共治。在宜兴市白塔村,依托人大代表工作室,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去年化解矛盾纠纷35件,涉及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民事赔偿等。
不久前,白塔村一名村民与外地民宿开发商因为租赁宅基地发生矛盾,一起来到村部讨说法。面对各执一词的当事人,欧阳华有些犯难,请来了法律顾问。了解双方的担忧和疑虑后,法律顾问介绍了民法典有关条款,明确宅基地租赁期最长可达20年。经过几次磋商,各方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协议20年,租金每5年一增长。
与此同时,针对法律顾问人数有限、乡村法律人才紧缺的短板,白塔村正在发起“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邀请市镇两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及法律专家定期来村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讲座,培养村“两委”班子、老党员老干部、退役军人、老教师等人群成为“乡村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助力法治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今年初,我省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全周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力争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可以预见,今后的日子里,欧阳华、车捷两位代表的联系将更加紧密,白塔村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更强。
□ 本报记者 黄 伟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