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正能量(大使随笔)
75年前,《世界人权宣言》在二战废墟中诞生。《世界人权宣言》申明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护,成为国际人权事业的里程碑。30年前,《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明确各类人权拥有平等地位,发展促人权、合作促人权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今天,世界各国仍在《世界人权宣言》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激励下,朝着人人得享人权的目标迈进。
中国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将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成功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得到平等关爱。中国人民的人权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中国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当今世界动荡与变革交织,团结与分裂碰撞,人权事业面临严峻复杂挑战。国际社会需要共同思考如何更好促进和保护人权,加强和完善全球人权治理。日前,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五十二届会议上,就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通过75周年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中国分别代表近80个国家作共同发言,提出了符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倡议和主张。
人权内涵全面而丰富,从最基本的生存权、发展权,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各项人权相辅相成,必须同等重视、综合施策、系统推进。没有各项权利的平衡推进,就无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当前全球挑战凸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国际社会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发展中国家呼声,努力消除不平等,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包容性发展和公平发展。在此过程中,应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取消单边强制措施,鼓励国际金融机构为支持发展中国家促进和保护人权发挥作用。
人权不是某个国家的专利,享有人权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实现和保障人权的方式多种多样。发展人权没有“规定套路”,也没有哪个国家有资格充当人权“教师爷”。各国都有权利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交流互鉴。
人权领域对抗和分化正在加剧,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严重毒害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各方应积极开展人权对话与合作,扩大共识、减少分歧,共同推进国际人权事业发展,为《世界人权宣言》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注入新动力。
中国所作共同发言引起热烈反响,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呼应、支持,认为这有利于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凝聚力、影响力和话语权,是本届会议的一大亮点。
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中国将继续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实际行动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正能量。
(作者为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特命全权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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