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夏杰建议:大力发展优质普惠托育服务,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月 秦珍子 杨杰 刘昶荣 朱彩云)3月7日上午,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夏杰围绕“完善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环境”的主题进行发言。
夏杰说,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有力支撑。她通过调研发现,我国普惠托育服务的顶层设计日益完善,但在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方面还需进一步着力。她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数据说明,2022年,我国有婴幼儿3200万左右,有入托需求的家庭超过三分之一,但是入托率仅为6%左右;全国千人口托位数为2.57个,与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4.5个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国仍存在公立托育机构少、“一位难求”“挤不进”,民办托育机构收费高、良莠不齐,家长“送不起”“不敢送”等问题。
夏杰指出,目前我国保障妇女享有公平就业机会的法律政策日益健全,在制定实施促进妇女生育和就业平衡的积极措施方面还需进一步着力,在营造支持生育的良好环境方面还需进一步着力。
对此,她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大力发展优质的普惠托育服务。建议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部署安排,加大公立托育服务机构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使广大婴幼儿家庭享受到“托得起、托得到、托得好”的照护服务。
二是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育龄妇女就业。进一步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性别平等就业的规定,在招工招聘中进一步消除性别歧视。充分发挥生育保险保障作用,稳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再就业信息和指导、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工作方式等,帮助生育妇女重返职场。鼓励用人单位、社区等设立“亲职岗”,提供灵活弹性的工作岗位。
三是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环境。广泛宣传父母育儿假等生育支持政策,将生育友好纳入用人单位社会责任范围,对创建生育和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的用人单位先进典型加大宣传表彰力度。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倡导夫妻共担、父母共育的育儿理念,并付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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