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民宿想当“刺客”,法律就应为铠甲
【阅读提示】“五一民宿涨价毁约”上热搜,监管部门出手了!
光明网评论员:五一假期临近,许多人都满心期待这个长假,但也有人还没出行,就已经憋了一肚子愤懑。
据报道,一位游客早在3月16日预定了四川成都的一家民宿,当时民宿在做踏青的促销活动,价格特别优惠,这位游客便以低价抢了该民宿五一假期的三间房。但前不久,她突然接到民宿工作人员电话,说民宿正在装修,不能保证装修完工时间,建议她退房。正当她一边与客服协商,一边寻找房源时,她突然发现这家民宿在其他平台上有房,只是价格已经涨到了原来的三倍多。
这位游客的遭遇并不是孤例。据报道,五一前夕,许多预定民宿的旅客都遇到了类似情况。民宿旅馆坐地起价,理由千奇百怪:正在装修、老板换了、民宿倒闭、亲戚来了……总之就是不接待了,希望游客取消订房。而事实上,这些经软磨硬泡推掉客人空置的客房,往往又重新在别的平台上架,只是价格暴涨,让人直呼“民宿刺客”。
平心而论,经过疫情,民宿行业承受着巨大压力,许多民宿老板已经被迫闭店转行,仍在坚持营业的终于挺到了行业复苏,都迫切渴望在五一假期能够赚上一笔。这本无可厚非。但是,经营之道,贵在诚信。如果说那些在旅游高峰期价格飙涨的“酒店刺客”“烧烤刺客”“海鲜刺客”,尚有明码标价、买卖自由之辩词,那这种编织理由“赶客”再行涨价的民宿店家,则实在是吃相难看。不仅让游客的“舒心之旅”变成了“闹心之旅”,也是在侵蚀民宿旅游的品牌,乃至影响整个区域的旅游美誉度。
五一假期民宿毁约涨价,不仅是个为商不信的道德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协商解决。游客通过平台预定民宿,从法律视角来看,就是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了订房合同,民宿编织理由毁约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民宿继续履行原来的订房合同并维持原价。如果民宿执意“赶客”,那除了退回消费者订房的费用外,还要赔偿消费者由此产生的额外损失,比如订房差价等。构成价格欺诈的,民宿方还应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民宿酒店虽然规模小、业务新、模式灵活,但其经营行为同样要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如果民宿想当“刺客”,那么法律就应该充当好铠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旅游行业的市场主体,都应当深刻认识到,良法善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促进民宿业乃至整个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
从这个角度而言,地方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使包括民宿经营者内在的广大旅游业市场主体都恪守诚信经营之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更加便捷的纠纷投诉调节机制,让游客能够更方便地反映旅游过程中遇到的侵权问题,争取快查快办。须知,只有构建清朗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民宿品牌才能从“网红”走向“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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