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更高站位 守护少年成长——《关于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实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需要呵护的嫩苗。照料、教育、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作为青少年成长发展和权益保护的代言人,共青团是青少年的天然伙伴,是距离青少年最近、接触青少年最多的群团组织,长期以来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扮演着重要角色。
时代向前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也不断进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国务院成立高规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国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全覆盖;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正逐步形成。为顺应未成年人保护新形势,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顺时而谋,顺势而为,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团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一份及时、全面的说明书、指导册。站在新的历史坐标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团、队组织的重要职能,是赢得青少年认可的基础性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新情况、新挑战不断出现,影响未成年健康成长的老问题还依然存在。从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到“三无”电子烟受追捧,从校园欺凌到网络直播打赏,从密室逃脱、剧本杀乱象到电竞酒店不需身份证也能办理入住……面对日益复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我们要始终牢记做青少年工作是党交给共青团组织的职责任务,要义不容辞地肩负未成年人保护这一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规划责任和组织责任,找准共青团开展未保工作的着力点,在新的协调机制下更精准地开展工作。
对此,《意见》为全团提供了工作参考与路径,就是要依托《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相关工作要求,找准共青团能为、可为、善为的领域。共青团组织要遵循《意见》指出的,聚焦思想引领、政策倡导、关心服务、权益维护等四项主要任务,通过“主要内容+重点项目”的点面结合形式,结合各地实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必答题和选答题。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首次提出了生命健康守护、心理健康守护、网络素养提升、法治意识提升、困境群体关爱5个共青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项目。各级团组织需要以此为抓手,切实将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共青团“三力一度两保障”工作格局。
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站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起点,全团一定要立足实际,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使命,用心用情服务保护未成年人,使广大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茁壮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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