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推进数字经济向纵深发展
作者:肖君拥(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海峰(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特别是全面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把我国人口红利转化为数字红利,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新模式,即“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第五篇专题部署“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倡导“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明确提出“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
与传统产业相比,数字经济在基础设施、生产要素、生产和服务方式等方面拥有全新特征,既表现出独特的技术属性,又包含新经济的形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需要深刻理解其内在逻辑。数字经济的内在逻辑是连接、共享与开放。在数字时代,互联网、传感器、嵌入式终端、智能控制系统、通信设施等,把人、机器、服务连接在一起,形成高度共享的生态网络,通过这个网络,人与人、人与机器、机器与机器、服务与服务之间达成共生关系,进而催生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算法经济、零工经济、按需经济、互联网医疗、远程办公、网络教育等新经济业态。与此同时,通过对数据要素的采集、传输、存储、计算、分析和应用,实现线上线下全链条打通,推动人机高效协同、服务场景无限延伸。
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超1600万家,全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GDP占比近40%。2011年至2020年的10年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总量增长4.12倍,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7.06%。广东、江苏、山东等13个省市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北京、上海数字经济占GDP比例超过50%。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但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然存在短板,比如,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数字经济与服务业和流通领域融合程度较高,对工业、农业的渗透率较低;在技术创新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存在技术差距,自主研发能力有待加强;在营商环境方面,面临垄断和无序扩张等风险;在数据治理方面,数据确权和交易尚未形成有效规模,数据开放共享程度有待提高。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必须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全方位推进数字经济向纵深发展。
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条主线,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筑牢数字产业发展根基,为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要求,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杜绝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研究数据确权和分类分级管理,畅通数据交易流动,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数据确权、交易、共享、保护的透明化、规范化、合法化。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监管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社会信用立法,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举措纳入数字经济监管领域。
提升数字产业科技水平,加强关键领域和关键技术科研攻关。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创新性、先导性、引领性和基础性的数字技术产业集群。孵化一批区域性创新中心、研究中心和创业平台,加快培育数字科技领军企业,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中,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调创新,提升数字产业化水平。加大财政、税收、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投入高端芯片、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关键软硬件技术攻关,构建独立自主、安全可控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完善人才机制,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扩大创新投入,吸引全球高层次创新人才来华发展。支持全球范围创新主体和跨国数字巨头来华投资兴业,建立研发和运营中心。积极参与数字贸易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数字丝绸之路”深入发展,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增强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优化数字产业发展根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社会数字化转型。要以“东数西算”工程和5G、物联网、卫星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弥合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的数字鸿沟,引导人才、技术、资金和创新主体等要素向中西部地区集聚,促进东西部协同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互助、平台共建和产业共兴,形成数字产业发展全国“一张网、一盘棋”。继续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向纵深发展,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数据赋能为主线,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升级和再造,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多措并举推动国内制造业企业实现对订单管理、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设备管理、质量监督、物流和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统筹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协同优化城乡公共服务。既要加快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能力,也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培育农村电商、智慧农场、乡村智慧旅游、创意农业、认养农业等新业态,完善数字乡村治理体系,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数字素养与技能。
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完善产业生态布局,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高融合应用能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支持重点地区建设城市级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把工业互联网作为串联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脉络,为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智慧化服务,为政府提供覆盖行业和区域的数字产业地图和工业大脑。鼓励龙头企业培育垂直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发挥自身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数字平台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安全、经济的数字化解决方案,降低数字化转型门槛。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打通数据孤岛,激活数据价值,实现用数据说话、数据决策、数据管理和数据创新。形成全国统筹建设的数据共享大平台,让数据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加强数字技术融合创新,扩大应用集成的乘数效应,实现生产和服务方式变革,让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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