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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发布时间:2022-02-07 15:58:00来源: 《红旗文稿》2022/2

  作者:林 江(中央团校副校长、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强调:“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我们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揭示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擘画了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路径,是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数字经济就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技术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由数字科技催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大丰富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内涵,拓展了经济与社会生活范围,在个性化需求基础上形成新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数字经济不仅在需求侧产生巨大的扩大内需、升级消费和引导生产作用,也在供给侧生成广泛的有效供给、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效应。要准确识变,认清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科学应变,找准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主动求变,开拓数字经济发展新局面,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特别是基于我国比较优势变化,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是增强经济发展动能、畅通经济循环。

  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可以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帮助市场主体重构组织模式,实现跨界发展,打破时空限制,延伸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信用链、资本链、价值链,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我国应当充分利用国内庞大市场与工业体系相对完整的有利条件,借势数字经济发展,打造全球最为开放优化的营商环境,形成最佳的资本和产业技术集成融合的应用场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高创新性是指数字经济能激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创新活力,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形成倍加的产出效果。强渗透性是指数字经济能广泛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能够持续赋能和扩展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增长空间。广覆盖性是指数字技术能推动社会化大生产实现网络化协作,激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网络协同效应。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对经济发展、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生产关系变革、人民生活必然产生重大影响。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建设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有利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利于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有利于建设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有利于建设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开放体系;有利于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实现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可见,数字经济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能够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

  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科技与实体经济的加速融合,带来新产业、新模式的无限可能。数字经济既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也是提升持久竞争力的着力点。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我们一定要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数字经济关系到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能否赢得未来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权。

  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在抢先布局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全球竞争格局也在深刻演化。我们既要看到我国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领域取得的局部优势,更要清醒认识到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以及不同区域、产业和企业间发展不平衡的“数字鸿沟”问题。我们不仅要发挥广阔市场、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的优势,更要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主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最大限度用好全球要素资源。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打造未来竞争新优势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成就显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各地陆续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初步构建了既有顶层设计又有具体措施的政策支持体系。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数字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升级。进一步阐明了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升级的驱动作用。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核心技术要不来、讨不来、买不来。尽管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很大,但是核心元器件仍然严重依赖进口。要掌握数字经济发展主动权,保障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就必须突破核心技术难题。要牵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在一些领域、一些方面实现“换道超车”,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必须更多立足国内,实现自主安全发展,主动化解外部冲击带来的影响,确保在极端情况下,我国依然保持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只有夯实技术基础、掌握核心技术,才能把控好数字经济的“命门”,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前提是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一头连着巨额投资,一头牵着不断升级的应用大市场,必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重要引擎。要加快5G建设进程,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工业互联网,大力发展新型智能化计算设施,推动大型数据中心有序建设、小微型数据中心升级改造。要坚持应用导向、需求导向,进一步丰富应用场景,推动“新基建”与制造、能源、交通、农业等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培育线上线下融合新经济,探索“新基建”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教育医疗、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应用,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新型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要全面推进数字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目前,中国正处于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第二阶段,即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阶段。产业数字化是在新一代数字科技支撑和引领下,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价值增值为核心,以数据赋能为主线,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全要素数字化升级、转型和再造的过程。产业数字化是目的,数字产业化是手段。发达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基本经验是由产业数字化迈向数字产业化,而我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快于产业数字化。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5G通信等数字化科技成果赋能实体经济,在大大改变传统加工制造模式、增加服务可交易性的同时,也促进了集成电路、生命科学、海洋工程、航天航空和物流、金融、商业等诸多领域的新产业、新经济发展。事实表明,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深度融合改变了要素资源配置的结构与效率,对经济增长和社会生活方式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推动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要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聚焦战略前沿和制高点领域,立足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加速产品和服务迭代。要激活新要素,探索数据生产要素高效配置、安全流通和应用机制。要培育新动能,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探索新治理体系,建立适应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要求的管理制度。要建设新设施,不断强化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要培养既有行业背景又有数字化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加速推动一二三产业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我国数字经济在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健康、不规范的苗头和趋势,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而且违反法律法规、对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构成威胁,必须坚决纠正和治理。

  规范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否行稳致远核心在治理。规范数字经济发展,要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在移动互联网竞争阶段,数字经济催生出的网络平台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点,一些平台容易形成一家独大或寡头垄断的市场地位,导致全面的流量竞争、垄断、数据滥用、“二选一”行为、相互屏蔽封禁等一系列无序竞争行为的出现,这些问题对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要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要纠正和规范发展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做法,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加快健全数字经济法律法规,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企业数据安全责任,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

  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近年来,我国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还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探索数字经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贡献了中国智慧。对于我国数字经济治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和解决。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实现有效的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建设行业自律机制;要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要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

  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要密切观察、主动作为,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开展双边多边数字治理合作,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及时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在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和规则制定中充分体现出中国应有的国际地位和话语权。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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