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与监管力度
作者:张修玉(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推进自然生态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助力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委相继印发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与《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笔者认为,鉴于各类生态系统及日常监测和定期调查水平不一,生态工程建设监管手段仍有不足,生态保护联防联控监管机制尚未形成合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与监管力度势在必行。
一是构建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监管系统。依托“三线三区”划定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平台,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数据管理,实现生态保护修复信息系统管理与集成。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构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测监管专题应用,提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信息汇集、监测预警、绩效评价、智能辅助、信息共享等核心功能模块,对接相关部门与行业数据,推进各类数据共建共享,构建国家—地方互联互通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平台。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重大工程实施动态监测。
二是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监管平台。加强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领域动态监测、智慧监管和生态风险预警,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上图、绩效评价等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水生态监测体系和信息平台,提高河湖、地下水监管能力。加强海洋尤其是海岸带与美丽海湾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智能化、精准化监管水平。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国家生态监测网络,及时跟踪掌握生态格局、功能、生物多样性状况及生态胁迫情况。完善国家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以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生态功能持续向好为导向,系统开展全国重点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等不同尺度生态质量监测评估和监管。
三是建立生态调查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利用国土“三调”以及其他有关专项调查成果,建立生态调查监测预警体系,系统开展森林、草原、河湖、湿地、海洋等生物多样性与生态演变调查,全面摸清我国陆域和海域生态状况。同时,兼顾自然地理单元的完整性与流域上下游的生态耦合关系,在各类生态监测站点的基础上,灵活采用新建、改建、共建等方式建设区域生态综合监测站,定期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评估。结合评估结果,研判重大生态问题和风险,监测和分析生态承载力阈值与机理,建立生态模拟与反演技术,完善生态风险预警技术体系。
四是健全重要生态系统生态评价体系。增强森林资源监测评价数据采集和分析评价能力,建立健全草原生态基本状况和监测评价体系,有序开展林草碳汇监测、陆地生态系统碳监测等专项评价监测。开展全国河湖生态状况普查,摸清河湖生态底数,逐步实现水生态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构建国家级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建立国家、省级和重要湿地三级监测体系。健全海洋生态监测网,形成以海岸带为重点、覆盖管辖海域的岸海空天一体化监测体系,开展海洋微塑料等新型污染物的长期监测,升级生态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状况监测评价,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监测制度。完善生态碳汇监测相关理论、方法与技术体系,提高碳汇监测与评价能力,对我国生态碳汇现状空间分布格局、动态变化规律及其驱动机制开展调查监测。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