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疫情防控:出藏标准进一步调整
中国西藏网讯 10月11日下午,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五十四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就出藏政策及出藏人员服务与管理制度作介绍说明。
当前,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正在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但疫情局部反弹与扩散的风险依然存在,防控成果还需要巩固。
据介绍,为防控疫情跨地区传播风险,同时让符合条件的人员顺利出藏返程,西藏自治区进一步调整了出藏标准:首先,非必要不出藏;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人员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原则上不出藏。其次,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出藏人员应当满足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即三天三检;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当满足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即两天两检;最后一次核酸采样要在出藏前24小时内。第三,所有出藏人员在机场、火车站、陆路关口增加1次核酸单采单检,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如果检测结果为阳性,检测机构要及时通报本人,同时通报途经地和目的地。
同时,为了保障相关人员安全、有序出藏,建立了出藏人员服务与管理制度,对于出藏人员,首先要提前7天向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同步开展健康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监测表,由街道(乡镇)汇总提出初步意见,县(区)防疫办审核批准并出具证明,各地市负责向出藏人员途经地和目的地推送信息,出藏关口执行查验手续,符合出藏标准的人员予以放行。有关省份对西藏自治区人员出藏给予了有力支持,使入省与出藏政策有效衔接。
据了解,本着既要防范风险,又要方便出行,还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原则,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不断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在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开设出藏防疫指南专栏,制作《一图读懂-出藏人员出行指南》《出藏人员审批表》《个人出藏居家健康监测表》等供相关机构和群众下载。
据西藏自治区卫健委通报,10月11日0时至14时,西藏自治区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为拉萨市报告)。(中国西藏网 记者/贾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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