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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潘璐 发布时间:2018-10-10 11:18:00来源: 西藏日报

今年以来,西藏林芝市紧紧围绕建设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始终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林芝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的关键举措,科学谋划、全面部署、强力推动,林芝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有效构筑。目前,林芝市共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国家湿地公园3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占国土面积51.2%。建成了林芝生态监测站,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巴宜区、米林、波密、察隅、墨脱五县列入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并在近年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经综合评估结果为基本稳定。2013至2017年,林芝市累计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资金33455万元。持续开展了森林、草地、野生动物肇事损失及补偿等领域的生态补偿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如:局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牧民群众收入明显增加、社会投资环境明显改善、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等。为推动林芝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改善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构建藏东南生态安全屏障发挥了显著作用。

人居环境条件全面改善。截至目前,林芝市及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逐步完善,林芝市医疗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理。林芝市污水处理厂、工布江达县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完成7个乡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试点工程,完成各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426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和住宅小区的绿化建设不断完善提升。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林芝市主要江河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主要湖泊水质优于Ⅲ类,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00%,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林芝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八一镇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

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林芝市各级党委、政府持续不断的推动下,截至目前,林芝市共有6个县区、41个乡镇、384个行政村先后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乡镇、村命名、率先在西藏自治区完成“80%的行政村、乡镇、县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的目标任务;2个县区通过国家生态县区现场技术核查,38个乡镇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申报。2017年7月,巴宜区代表西藏自治区参加全国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于2017年9月18日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称号,是目前西藏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树立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样板,为林芝市乃至西藏自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典型引领作用。

生态创建过程中,林芝市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优势,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不断调整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探索具有林芝特色的生态建设之路,真正把林芝市建设成为保护生态资源的典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典范、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责编: 胡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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