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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服务保障 护航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4-10-14 10:03:00 来源: 西藏日报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强化法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特征。因此,促进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重视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

  一、法治助力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成就

  经济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中心工作,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以法治引领,护航高质量发展是广大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共同期待,也是实现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的共同需求。

  西藏和平解放后,党和国家对西藏发展给予了资金补贴、专项补助、重点项目建设以及特殊政策支持等,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系,切实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其间有良好的国家法治作保障。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西藏工作,亲自把舵定向、谋篇布局,把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提出走一条符合西藏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开启了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西藏时强调,要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西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明确提出“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奋斗目标,正确处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依法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提高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生产总值呈持续增长态势。

  二、法治保障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

  党的二十大以来,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西藏推出《西藏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此外,自治区层面出台涉及国家安全、安保维稳、民族宗教、边境管理、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管理办法。各地(市)、县(区、市)根据实际,出台助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措施办法等,为推进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目前,现代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的联系不密切、“非典型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传统农牧业发展缓慢等因素制约着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学法懂法用法观念还需进一步强化,执法“中梗阻”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要严格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藏的实践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根基,才能在依法治藏的法治化沃土中促进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夯实法治服务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基础

  从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仅进一步阐明了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和中心任务,而且明确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遵循和法治保障。

  健全完善经济法律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企业运营方面的经济法律体系。建立防范市场风险“防火墙”,为企业运营提供法律依据,对破坏市场的行为及时止损更正。完善宏观调控手段,进一步健全企业发展的信用和投融资体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良性共振;健全完善市场秩序方面的经济法律体系。积极探索“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新型立法机制,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和经营主体参与立法。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市场“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边界和权力运行,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健全完善银行金融方面的法律体系。提高准入门槛,加强监督检查,实现金融、信用、风险的良性循环。完善和健全政府调节机制,发挥银行和金融体系的作用,把计划和市场、微观搞活和宏观控制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以银行业为核心的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形成统一诚信检测渠道,打造多层次融资体系。

  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强化普法宣传力度。编制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和反馈机制,拓宽以广大群众为对象的普法渠道,提升全民法治意识。鼓励学校将法治宣传纳入日常课程,针对学生开展常态化普法;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政治能力、业务素养和全方位管理水平,促进法治队伍朝着正规化、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强化基层实践,从业务技能方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强化法律服务保障。积极探索建立法律综合服务窗口,优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接待、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企业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完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推动传统公共法律服务朝着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智慧服务方向转变。经常性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活动,将惠民法律服务向基层一线延伸。

  完善依法行政和监督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为经营主体提供智能便捷的政务服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政策,积极营造交易成本低、竞争秩序好、政商关系清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完善行政权责清单内部监督机制,落实好清单规范化、精准化建设工作。严格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监管全覆盖。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和云数据资源,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优化执法监督总体规划,聚焦群众关注的问题,构建法治建设“大监督”工作格局,深化落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推进政府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多位一体协作。切实以良好法治服务护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助推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自治区司法厅)

(责编: 贾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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