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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川川: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要把握平衡

张川川 发布时间:2022-01-11 08:37:00 经济日报

  2022年1月1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实施。相比上一版药品目录,新版目录增加了74个药品,包含7个直接新增药品和67个谈判新增药品。此外,本轮目录调整还针对27个原目录内药品成功进行了降价谈判。受益于医保报销和谈判降价的双重效应,患者今后在使用这些药品时的经济负担将大大降低。

  医保药品目录是医保患者报销药品支出的重要依据,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对患者用药和医保报销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国家医保局是药品市场的“超级买方”,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也关系到医药企业的发展。因此,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统筹协调各方关系,把握好平衡。

  其一,应在患者用药需求和有限的医保资金之间找好平衡。每逢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不少网友都会围绕高价罕见病药物是否纳入医保的问题展开激烈讨论。相对其他病种来说,罕见病药品的受众小、研发成本高、药价贵。一旦不幸罹患罕见病,很大可能会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因此不少人呼吁将高价罕见病药物纳入医保。但是,医保待遇的基本出发点是“保基本”,而且医保的资金是有限的,把医保资金分配给了价格高昂的罕见病用药,难免会挤占普通病患者的可用资金。可是,将高价罕见病药物纳入医保的呼声也需要关注和回应。因此,如何处理好有关关系,显得十分重要。以本次药品目录调整来说,一方面,通过进行目录内药品的降价谈判,为目录外新增药品腾出了基金空间;另一方面,新版目录调出了11种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近几年在国家招采平台采购量较小的药品。据国家医保局测算,本次调整后新增药品预计2022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目录内药品降价和药品调出等腾出的基金空间基本相当,不会增加医保基金支出负担。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调整中,一些原本天价的罕见病用药在谈判中开出了平民价,也进入到了新版药品目录。

  其二,应在患者用药负担和药企生产积极性之间找好平衡。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了多轮医保谈判,大大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在本次药品目录调整中,谈判成功的目录外药品平均降价61.71%,国家医保局谈判代表的“灵魂砍价”赢得人们一片叫好。同时,也要避免一个认识误区,即认为医保谈判就是杀价,医保部门报出的价格越低越好。事实上,医保谈判的目的是给药价“挤水分”,找到药品的合理价格,一方面使患者可负担、医保基金可承受,另一方面,让患者尽快用上新药、好药。药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的背后有一整套经济规律。药品降价,在使患者受益的同时,对医药企业后续的研发投入和扩大再生产会产生相应影响。因此,需要在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和鼓励药企创新发展之间找好平衡点,一旦降幅超过医药企业的可承受范围,可能会导致药品无法进入医保,或者影响到药品的后续供应和药品质量,长远看不利于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本次目录调整工作中,国家医保局广泛征求了包括企业在内的各方意见,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了规范的药物经济学和医保基金测算,最终形成了医保基金能够承担的最高价,即谈判底价,作为谈判专家开展谈判的依据和底线,充分体现了医保谈判的科学性。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进入动态调整新阶段,一年一次的动态调整通过调出临床价值不高的药品、谈判降低目录内费用明显偏高的药品价格、专项谈判到期药品价格,可以为更多的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录腾出资金空间,持续推动医保药品目录结构的优化。相信经过多方努力,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一定能够在医保基金、医院、患者和医药企业之间找好平衡点,更好地发挥其导向作用,保障患者合理用药和推动医药企业创新发展。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张川川)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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