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第三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通知
依据《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等规定,经申报、评选、实地复核,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批准山南市乃东区颇章乡等5个乡(镇)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日喀则市萨迦县萨迦镇卡吾村等4个村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日喀则市江孜县拉则等9个街区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具体名单如下:
一、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5个)
1.山南市乃东区颇章乡
2.山南市扎囊县桑耶镇
3.山南市贡嘎县岗堆镇
4.山南市措美县哲古镇
5.昌都市八宿县同卡镇
二、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4个)
1.日喀则市萨迦县萨迦镇卡吾村
2.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桑嘎村
3.昌都市察雅县阿孜乡邓普村
4.昌都市八宿县吉达乡仲沙村
三、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9个)
1.日喀则市江孜县拉则历史文化街区
2.日喀则市萨迦县萨迦南寺历史文化街区
3.日喀则市萨迦县奔波山历史文化街区
4.日喀则市亚东县春丕街历史文化街区
5.日喀则市亚东县前后街历史文化街区
6.山南市乃东区泽当历史文化街区
7.山南市乃东区昌珠历史文化街区
8.山南市琼结县雪巴历史文化街区
9.昌都市卡若区“昌庆街一强巴林寺”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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