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西藏社保费缴费基数补差工作的通告,明确全区用人单位、灵活就业社保费缴费人开展社保费缴费基数补差相关事宜,缴费人须在2026年12月25日(含当日)前完成补差费款缴纳。
据了解,本次社保费缴费基数补差范围覆盖全区各类社保缴费主体。其中,全区用人单位(含职工)2026年1至9月属期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补充保险的,均需按照政策规定完成缴费基数补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需依规开展基数补差缴费工作。
自2026年10月1日起,全区各类缴费人可通过线上线下多元渠道查询、缴纳补差费款,所有补差费款须在2026年12月25日前足额缴清。为方便缴费人办理业务,税务部门公布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专属的申报缴费操作指引。
西藏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线上查询、申报、缴纳补差费款,也可前往各地办税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线下办理业务。此次基数补差费款由各级税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统一自动计算生成。申报时若系统未显出差额部分,缴费人可通过重新提交基数的方式完成补差申报。若存在已申报未缴款、已缴款未入库等在途业务,系统暂时无法生成补差费款,待相关费款缴费入库后,即可正常生成并办理补差业务。
税务部门特别提醒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若已按照旧社平工资最低60%档次缴纳2026年1至9月养老保险,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基数补差,逾期将无法补缴,或将因未达到最低缴费系数,直接影响后续养老待遇。对于2026年1至9月未缴纳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10月1日起可按照新社平标准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无需办理基数补差;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仍需按月缴费,不支持预缴。
针对补差申报缴费过程中出现的疑问,缴费人可随时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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