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西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西藏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据悉,“十四五”以来,西藏进一步深化“以绩效预算为导向、以零基预算为抓手、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的“2+1”财政综合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有序推进各类项目支出标准,制定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费用、论坛节庆展会等90多项支出标准;印发《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硬化预算约束二十七条措施》,健全完善过紧日子长效机制。
据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刘雪介绍,“十四五”以来,西藏积极优化税制结构,税收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与全国一道稳步实施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电子烟消费税、水资源费改税等税制改革,目前,西藏征收的税种共15种,除由海关征收的关税和船舶吨税外,已形成较完备的税制体系,税收制度与全国基本接轨;吸纳西藏五类人员或常住人口就业达一定比例的企业,以及主营业务属于西藏鼓励的11类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此外,西藏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也在有序推进。
同时,按照“减轻基层负担、体现区域差别”的原则,西藏扎实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明确。截至目前,已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教育、知识产权等11个分领域的改革方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方案》,选取拉萨市林周县、阿里地区札达县等10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着力打造西藏县域财政管理样板。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从2020年的1421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1972亿元,增长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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