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藏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川藏铁路公司出台《意见》
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川藏铁路有限公司制定《关于为川藏铁路建设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保障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和检企协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共同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
《意见》强调,川藏两省区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办案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服务川藏铁路高质量建设。
《意见》要求,川藏两省区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川藏铁路建设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影响川藏铁路建设、危害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优化铁路建设施工环境。要加强与行政机关、铁路企业协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治理活动,加大办案力度。要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认真审查办理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在川藏铁路建设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渎职案件,努力为川藏铁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意见》明确,川藏两省区检察机关要加强川藏铁路沿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突出打击严重污染河流湖泊、土壤和危害生物多样性的犯罪活动。要强化川藏铁路建设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元化监督手段,加强对法院办理川藏铁路建设领域民事、行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的监督。要运用支持起诉等手段,高度重视铁路施工中农民工工资及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聚焦建设工程领域违反行业管理规范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加强和规范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意见》对成立“两院一司”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检察协作领导小组,建立检察机关各部门办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以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督查等机制为抓手,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深入铁路企业和施工一线走访调研,摸清铁路企业和建设单位工作需求,有针对性提供检察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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