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深化人事、激励、协同三项制度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国有企业是重点。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把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作为关键一招,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在队伍建设、绩效激励、协同合作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创造力、内生力和竞争力。截至11月底,市属9家国有企业较上年度整体减亏5842.34万元,其中,6家企业实现盈利,利润总额1958.09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53%;1家企业同比上年减亏1822.39万元。
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增强国有企业创造力。林芝市着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芝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选送40名青年人才至广东省国有企业开展为期6个月的学习培训和岗位实践锻炼;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3场次150余人次,促进企业间业务交流和专业能力提升。推进国企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盘活用好现有人才,以竞聘上岗方式选拔中层管理人员20名;控制用工总量、优化用工结构,以退休、辞职、调整岗位等“下”的方式精简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总量。企业在职职工由2022年末的1353名减少至目前的1268名,大专以上学历职工509名,占总人数的40%,占比较上年末提升2.4%。同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实施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年专项行动,制定《林芝市市属国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层重大决策事项清单指引》等管理制度19项,以制度规范企业管理,明确权责边界和决策程序,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将企业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归位于企业,有效解决企业决策内部层层审批、议而不决、反复折腾等问题,提升国有企业的创新创造能力。
以深化激励制度改革为抓手,增强国有企业内生动力。林芝市健全完善薪酬分配机制,制定印发《林芝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方案》《林芝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文件,全面实施工资总额管理,建立健全体现绩效导向的员工薪酬分配体系,完善业绩决定薪酬分配机制,推动企业经营业绩与职工收入密切挂钩,改变企业职工未实施绩效薪酬或绩效占比过低现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至60%左右,有效激发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印发《林芝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目标绩效考评流动授旗亮牌管理办法(试行)》,对9家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按季度实施流动授旗亮牌管理,通过经营业绩月调度、季分析、年考核工作机制,将流动授旗亮牌情况与企业年度考核成绩以及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挂钩,形成奖惩分明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发展质效。今年前三季度,林芝市共授予流动红旗13个,发警告黄牌14个。其中,林芝市交通产业集团公司、林芝市水务集团公司、察隅农场有限公司3家企业连续完成季度经营业绩目标,连续3次授予流动红旗。
以深化协同制度改革为抓手,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林芝市着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民企参与国企项目建设等方式,促进国有产权流动、重组,放大国有资本辐射功能,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截至目前,林芝市属企业与民营企业联合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11家,其中民营企业控股10家;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实施的18个重点项目中,中标施工方和设备采购方为民营企业的项目有15个。同时,积极拓展国有资本在清洁能源领域布局,目前有2家市属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与央企形成清洁能源项目合作开发意向。推动监管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做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监管“放活”又“管好”。深入贯彻“一体化”理念,推进市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降低国有资本运营风险,实现国有资本最优化配置,完成林芝粤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林芝市工布粮油有限公司和林芝国家粮食储备库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以高质量监管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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