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放全区首笔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日前,西藏自治区住建厅与拉萨市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受托商业银行协调沟通,成功办理全区首笔“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贷款金额为17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120万元、商业银行贷款54万元),标志着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西藏 正式落地。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在拉萨的购房需求,切实解决购房资金问题,区住建厅多次组织拉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受托商业银行召开协调会,就“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讨论研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成功发放,最大限度满足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申请的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既有效解决了面对高房价缴存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又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进一步筑牢了公积金安全防线。”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区住建厅将不断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和审批程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进一步满足广大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在总结拉萨市区内新购房屋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拉萨市区内二手房买卖纳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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