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司法保障研究中心成立
近日,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西藏大学共商共建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司法保障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研究中心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机制性成果。
据悉,研究中心将凝聚生态检察和生态环境保护理论研究合力,依托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优质资源,围绕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努力铸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研究品牌;加强青藏高原重大生态问题和司法保障实务问题研究,推进解决青藏高原气候变化、雪山冰川冻土、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司法保障,共筑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科技和司法保护屏障;加大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科技专业和法律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检校合作,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切实发挥科技和司法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中的支撑作用,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青藏高原生态有了保护法
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这部法律聚焦主要矛盾、特殊问题、突出特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详细] -
依法守护青藏高原生灵草木、万水千山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详细] -
中国出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加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法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