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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电子注册证在西藏同步实施

发布时间:2022-10-10 09:49:00来源: 西藏商报

  近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药监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药监局规定,化妆品电子注册证于2022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据了解,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及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特殊化妆品,发放电子注册证。此前已发放的纸质注册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2022年10月1日起,获准注册证变更的特殊化妆品,注册人(境内责任人)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规定,向国家药监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服务部门交还其持有的纸质注册证。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电子注册证生成后将推送至注册人(境内责任人)网上办事大厅的法定代表人空间,推送成功即送达,注册人(境内责任人)可登录领取。注册人应当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电子注册证,电子注册证可实现即时领取证书、短信提醒、证书授权、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涉及电子注册证获取、使用等相关问题解答可查看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常见问题解答”栏目。

  自治区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化妆品注册证的实施将有助于优化化妆品申报审批流程,推动电子化注册审批,提高注册备案管理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在保障社会公众用妆安全的基础上,促进西藏药监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编: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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