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记: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直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一如既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通过《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2021—2035年)》,出台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及11项配套指标体系;大力支持高新数字、生态农牧、特色旅游等绿色产业发展;不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全区主要城镇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蓝天、碧水、净土良好态势持续巩固。
“现在的拉萨河更干净了,河面、两岸的垃圾基本看不见了,周边的植被、水鸟也越来越多。看着这么美的环境,大家的心情也变好了。”经常在拉萨河边散步的巴桑老人开心地说。
清澈的河水、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村(居)环境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西藏持续优化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推进防风固沙绿化、扬尘污染防治、散乱污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治理,持续巩固饮用水安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营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和白色垃圾污染治理,整合专项资金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及土壤污染治理项目,规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管理。
在村容村貌提升上,西藏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目标,新创建自治区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55个,深入实施“四旁”植树行动,完成植树493万株,积极发展庭院经济,有效促进村庄绿化美化,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方面,全区1631个村庄开展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兑换超市117个,5283个村庄设有垃圾集中收集点,2080个村庄建立收运体系,1749个村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得到管控,村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提升了城市、村庄的颜值,也增强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下一步,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紧紧围绕“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继续巩固西藏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态势,为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持续营造一片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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