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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其一生顺应历史潮流,始终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

发布时间:2021-08-13 11:29:00来源: 光明日报

  “我的父亲阿沛·阿旺晋美一生经历了西藏历史诸多变迁。参加签订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参加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参加建立人民民主政权成立西藏自治区,是父亲在西藏所经历的最重要的三件大事。”近日,阿沛·阿旺晋美之子阿沛·丹增晋美接受记者采访,回顾父辈所亲历的西藏和平解放进程。

  阿沛·阿旺晋美(1910年—2009年)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社会活动家,1951年任西藏地方政府赴北京谈判的首席全权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后,阿沛·阿旺晋美任国防委员会委员、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1955年获一级解放勋章并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五、六、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是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三、八、九、十、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会长。

  “我的父亲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在历史的关键时刻,他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作出了别人无法替代的重要贡献。”回忆起父亲的一生,阿沛·丹增晋美充满敬重,“父亲倾其一生顺应历史潮流,始终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

  1910年2月,阿沛·阿旺晋美出生于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1932年到西藏地方政府新成立的仲扎玛尕兵营当兵,历任班长、排长、营长。1936年任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1940年任民事法官。在实践中,阿沛·阿旺晋美对当时西藏的社会情况、政治制度等有了切身体验,感叹“大家均认为照老样子下去,用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得毁灭”。

  1949年,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解放西藏,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提上了议事日程。

  但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上层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挑唆、策动下,公然进行抗拒解放、分裂祖国的活动。“在这一历史紧要关头,父亲明确提出,‘西藏问题是中国内部问题,只有同中央政府商谈才能解决,应当派代表团去北京谈判’。”阿沛·丹增晋美说。

  1950年,阿沛·阿旺晋美任增额噶伦兼昌都总管,主持昌都地区的文武事务。阿沛·丹增晋美说:“在赴任前,父亲给西藏地方政府写报告,提出‘要找解放军和平谈判’,但这个请求没有被批准,他只好去昌都。”

  到了昌都后,阿沛·阿旺晋美下令解散了数千民兵,并再次提出不能扩军备战。“昌都地区解放时,父亲和留在昌都的官员以及工作人员,经过同王其梅(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先遣支队司令员兼政委)等领导同志多次交谈,了解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目睹了解放军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模范行动,进一步了解到中央政府之所以确定和平解放西藏的基本政策和方针,完全是出于对西藏人民利益和原西藏地方政府处境的考虑。”阿沛·丹增晋美说。

  阿沛·阿旺晋美两次与其他官员联名给西藏地方政府写报告,劝说西藏地方政府尽快派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为促进西藏和平解放作了坚持不懈的努力。

  1951年2月,阿沛·阿旺晋美作为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首席全权代表,前往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进行和平谈判。4月初,阿沛·阿旺晋美一行抵达重庆后,受到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书记邓小平同志及各界群众的热烈欢迎。5月1日,阿沛·阿旺晋美被邀请参加“五一”国际劳动节庆祝活动观礼。

  “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接见了他,亲切地说:‘欢迎你们到北京来。我们是一家人,家里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就能办好。祝你们谈判成功。’毛主席的接见对消除分歧、取得共识、谈判成功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阿沛·丹增晋美说。

  经过友好协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京签订了“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

  西藏和平解放后,如何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成为摆在西藏各族干部群众面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父亲不遗余力地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十七条协议’,争取更多人拥护和执行协议,发展壮大爱国力量。”阿沛·丹增晋美说。

  1959年3月,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拉萨发动武装叛乱,阿沛·阿旺晋美设法向达赖喇嘛送去了中央驻藏代理代表谭冠三和他本人的数封信,为争取达赖喇嘛尽了最大努力。同时,他及时安排上层爱国人士搬往机关内部,保护了他们的生命安全。

  为维护祖国统一,中央果断决定平息叛乱。1959年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职权。作为筹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阿沛·阿旺晋美坚决贯彻中央的决定,坚定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参与和领导西藏人民平息叛乱、进行民主改革和建设民主政权。

  “作为筹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父亲势必挑起更重的担子。”阿沛·丹增晋美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培养藏族干部,建立和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巩固和发展平叛、民主改革的胜利成果,发展生产和重点经济建设,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第一任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后改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此后,他长期担任西藏自治区领导职务,一直致力于祖国统一和家乡建设。

  在长期的实践中,阿沛·阿旺晋美深深感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各族人民利益的真正代表者和维护者,只有社会主义道路才是各民族繁荣发展的唯一道路。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参与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他勤勤恳恳、踏实工作,多次深入民族地区和全国各地考察调研,推进民族区域自治进程,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顺利施行,为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倾注了大量心血。

  光阴荏苒,西藏和平解放已经70年。“70年来,我们亲眼看见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社会制度实现历史性跨越,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极大改善,城乡面貌今非昔比。”阿沛·丹增晋美说,“这一伟大成就来之不易,我们应倍加珍惜。”

(责编: 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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