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保、社保系统即将停机 新医保平台定于7月31日24:00正式上线
民办理医保业务。图由西藏自治区医保局提供
日前,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西藏自治区医保、人社、税务信息系统切换停机公告》。今年7月10日00:00至7月31日24:00期间,全区现有医保、社保系统将停机,各项医保、社保业务将暂停服务,新医保平台定于7月31日24:00正式上线运行。
1、7月10日至7月31日 医保、社保业务暂停服务
按照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医保信息化工作总体要求和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的时间安排,人社部门原社保系统内的医疗保险相关数据将进行切换分离,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经请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今年7月10日00:00至7月31日24:00期间,全区现有医保、社保系统将停机,各项医保、社保业务将暂停服务,新医保平台定于7月31日24:00正式上线运行。
记者了解到,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办理医保、社保业务,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于7月10日之前前往属地医保、社保、税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逾期未办理的,顺延至次月办理。7月10日前未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所属期今年7月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的,可在8月1日至8月2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系统暂停服务期间 注意事项
据了解,系统停机期间,门诊特殊病患者医疗费用现金垫付,需办理认定手续的,保留诊断证明及相关票据,待医保业务恢复后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今年7月10日00:00后入院至7月31日24:00前出院的,医疗费用现金垫付,参保患者保留相关票据,待医保业务恢复后回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补办结算手续,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自7月10日00:00起,参保人员在全区医保系统停机期间需购药的,请合理安排,避开停机时间;新系统上线后,参保人员可持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任一凭证进行就医购药即时结算,原有的医疗保险卡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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