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已达170家
拉萨市人民医院与拉萨市医疗保障局签约。
为进一步明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要求,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履行“服务协议”,有效防范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10月15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拉萨市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截至目前,拉萨市区共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156家。
新增46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15日上午,拉萨市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在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先后有110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续约。同时,为了方便参保市民就医购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年,又有46家医药机构(其中33家药店、13家医疗机构)符合纳入医保定点资格,完成相关培训后于15日正式签订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截至目前,拉萨市共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170家,其中市区范围内有156家,其他区(县)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将与所在地区(县)医保局签订。
作为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之一,拉萨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孙树学说:“接下来,拉萨市人民医院将积极落实各级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要求,认真加强医院内部医疗保障服务管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保障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完善医药机构监管机制
会上,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提出了几点要求。首先,要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向“以病人为中心”。积极采取惠民便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服务,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其次,要激励从业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三是要建立以服务质量、效果、群众满意度、成本和费用控制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严格遵守医疗服务规范,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并主动接受医保部门的监管。最终,通过多方努力,确保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小君介绍,为进一步完善与定点医药机构的沟通、协调与监管机制,该局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定期检查、适时稽核等方式,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服务管理的新办法、新措施。对个别机构履行协议不利、管理不善的将进行通报,存在多种问题而不加以改正的,根据有关规定,将终止其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于平时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定点医药机构要给予褒奖。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西藏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
22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举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培训班暨聘书颁发仪式,标志着西藏首批37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详细] -
西藏上半年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2亿元
为纾解用人单位困难,助力复工复产,西藏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全区上半年共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2亿元。[详细] -
西藏拉萨市将新增一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共计119家
近日,拉萨市医保局举办了今年首批拟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政策暨法治宣传培训会,旨在提高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对医疗保障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法治意识,树立守法合规经营理念,从源头上防止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