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各机场严格执行特定严重失信名单制度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飞机作为出行工具,自觉遵守民航法律法规,维护良好有序的乘机环境,是旅客出行必备的文明行为习惯。但有个别旅客乘机过程中出现“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强占座位、扰乱客舱秩序”等违法失信不文明行为,扰乱民用航空活动秩序。记者了解到,因这些行为被列入民航特定严重失信人名单记录的旅客,将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限制期限为一年。
“确保安全是最好的服务”,一直以来,为保证旅客自身安全和民用航空器在空中飞行安全,西藏各大机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程序对乘机旅客及行李进行安全检查。
根据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由国家发改委、民航局、中央文明办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危害民航安全行为,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企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行为包括: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等9种行为。除此9种行为外,《意见》还对在其他领域可能导致限制乘机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明确。
“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上述9种行为并被机场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旅客,机场公安机关会通过民航专用系统将有关信息报送至民航局公安局,再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按照规定程序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通过民航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该负责人说,公示期间,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核实未予支持的,将正式列入特定严重失信名单。
那么,怎么知道自己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呢?该负责人介绍,可以通过“信用中国”官网进行查询。需要注意的是,特定严重失信旅客名单的执行期限为一年,自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期满自动移除。目前西藏的5个机场之间都相互联网,并通过民航专用系统将有关信息报送,只要被确定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旅客,在执行期内无论何地或通过何种渠道都是无法购买各航空公司机票的。(记者 梁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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