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西藏多个新部门挂牌成立
10月29日,西藏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近日,西藏自治区多个新部门挂牌成立。
11月1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挂牌。
新组建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整合区国土资源厅,发改委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住建厅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利厅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农牧厅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林业厅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相关机构的测绘管理等职责。
11月17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西藏自治区版权局、西藏自治区电影局、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挂牌。
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加挂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自治区电影局牌子,将自治区党委对外宣传办公室职责并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保留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加强自治区党委对新闻舆论工作的统一领导。
新组建的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承担着舆论宣传、事业建设、产业发展、行业管理职能。
新组建的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承担起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西藏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职能。
新组建的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把区农牧厅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对推进西藏自治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原自治区扶贫(农发)办履行的农业综合开发职责划转给农业农村厅,新组建的自治区扶贫办不再加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不再履行农业综合开发职能,将更加聚焦主责主业,更加聚焦脱贫攻坚。
11月18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牌。
新组建的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自治区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自治区民政厅的救灾职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自治区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和防汛抢险救援、自治区农牧厅的草原防火、自治区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责,自治区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抗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提升西藏自治区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重大事故能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管理体制。
新组建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战略和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三农”工作规划,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牧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农牧业科学研究,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等。
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将自治区粮食局的职责,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商务厅、能源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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