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做实拥军优抚纪念褒扬工作
2023年,德钦县主动落实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分解的各项任务,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平稳有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拥军优抚、纪念褒扬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德钦县以重大节日和特殊节点为契机,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驻军部队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金4万元。积极响应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政策,全县慰问优抚对象467人次,发放慰问金8.87万元,慰问139名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发放慰问金6.15万元。“八一”期间,慰问驻军部队及烈士遗属2人,发放慰问金4.4万元。
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合法权益。德钦县积极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各类抚恤补助、医疗保障资金的兑现发放,2023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8人次,共计48.22万元,为2020年3名入职消防员发放2021年及2022年消防家庭优待金4.35万元,为2021年4名入职消防员发放2022年家庭优待金5.89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按月足额发放抚恤补助和生活补助4336人次,共发放抚恤补助和生活补助405.74万元;按月足额发放困难补助共2204人次,共发放困难补助88.16万元。
按照现役军人基本优待条例、立功送喜报相关办法,德钦县退伍军人事务局联合县人武部,对全县31名2023年度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开展送喜报活动,发放奖励金共1万元。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德钦县完成医疗补助“一站式”费用优抚对象前期采集工作,采集数据已导入“一站式”费用结算平台系统,截至2023年12月,为符合条件的96名优抚对象结算医疗补助7.07849万元,为175名优抚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611万元。及时更新优抚对象数据,2023年,德钦县完成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信息采集38条,受理申请优待证98人次。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截至目前,申请受理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20人。
德钦县积极开展2023年清明祭英烈祭扫及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接待现场祭扫共587人次,参加纪念日活动221人;完成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和整修工作并进行了零星修缮,共计投入14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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