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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

发布时间:2023-09-04 14:46:00来源: 香格里拉网

  为加强活禽屠宰管理,确保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8月30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明确30日起,香格里拉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实施集中屠宰工作。

  通告明确,城区内的集贸市场、超市、餐馆、酒店、宾馆、食堂、学校、工厂、医院等各类场所禁止活禽交易和屠宰行为,城区所有居民有屠宰需求的要到香格里拉市家禽集中屠宰场(箐口特色产业片区)宰杀,城区内活禽实行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上市的经营模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通告要求,从事禽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持照(证)经营,严格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产品一律禁止销售,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类产品需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香格里拉市禽类屠宰场二维码检验脚环,方可上市,实现禽类产品质量可追溯。

  通告明确,要严格禽类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的,在城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建立或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查验禽产品购货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等,对擅自占用城区公园、广场、主干道等户外公共场所从事禽类及禽产品经营的行为,都将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处罚。

  通告指出,广大居民要积极改变消费习惯,强化消费安全意识,避免直接接触活禽,购买经过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树立健康饮食文明新风尚。

(责编: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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